
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江西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江西省统考时间及专业
我省2009年继续组织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省统考专业考试时间:美术类(需要测试绘画基础的专业)2008年12月27日;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体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表演:空中乘务、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专业)2008年12月27日—2009年1月5日。省统考的考试大纲将会在《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南》和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上公布。
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二、校考在赣设点有关要求
校考的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和考务管理统一由江西省高招办负责,专业考试时间为2009年2月2日—3月22日。外省普通高校应派两名以上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同志来考点组织和实施考务工作。
1、校考考点设置:2009年在江西无艺术类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不得在赣设置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凡在赣设置校考的普通高校,由省高招办统一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大学、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市实验中学、南昌市第十八中学五所学校进行专业考试,外省任何高校不得在这五所学校之外设置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
2、在赣设点申请: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以及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11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江西省高招办同意并在指定的考点范围内进行,同时接受省高招办的指导、监督。所有在江西省设点考试的高校须于 2008年12月25日 前向省高招办提出申请(见
3、校考考场设置:外省高校要预计考生报名人数,按每个考场30人确定考场数。考点将按计算机在预定的考生人数中随机编排准考证号,并打印准考证。外省高校要根据往年的生源情况,尽可能准确地预计考生人数,避免空置考场。
4、校考考场管理: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场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细则》,考场考试情况记录单一式二份,按规定填写、存档备查。
三、校考报名程序
凡报考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县(区)招考办打印的《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见
四、考生信息、成绩认可和合格证发放
1、备案考生信息:专业考试结束后,外省高校须从江西省高招办报名数据库中将考生的基本信息导出,并以此信息库为依据从网上报送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
2、合格证发放: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招生院校负责公示考生校考成绩,校考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数量应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
3、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报送:外省高校必须在 2009年3月25日 — 4月15日 期间,登录我省网上报送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服务器(http://218.64.19.3),登录用户名及密码见
4、文化录取控制线: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以及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11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录取前报江西省高招办备案,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院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划定的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5、成绩认可: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相使用专业合格证;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均不能使用其校本部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凡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高校可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是否使用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按照
五、校考的管理和监督
江西省高招办将成立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巡视组,检查、监督专业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情况,对在任何考点组织的校考中被认定作弊的考生,考点和学校须及时向省高招办通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由省高招办按教育部规定取消其2009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我省的校考资格,并书面上报教育部。
1、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式样);
2、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
3、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在赣设点申报表;
4、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网报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式样)。
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 专业考试报考证 (式样)
考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区)招考办(盖验证章) |
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
文件名:(学校代码)+YS.DBF
编号 |
信息项名称 |
类型 |
宽度 |
信息项含义 |
信息项目说明 |
1 |
KSH |
C |
14 |
考生号 |
江西省高招办编定的考生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考生号,左对齐 |
2 |
XM |
C |
24 |
姓名 |
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半角??表示 |
3 |
XBDM |
C |
1 |
性别代码 |
1男,2女 |
4 |
SFZH |
C |
18 |
身份证号 |
左对齐,不允许为空 |
5 |
YXDM |
C |
5 |
院校代码 |
专业考试学校代码,采用部标 |
6 |
YXMC |
C |
40 |
院校名称 |
专业考试学校名称,采用部标 |
7 |
CCDM |
C |
1 |
层次代码 |
1本科,2高职(专科),3独立学院 |
8 |
ZYDM |
C |
6 |
专业代码 |
考生报考专业代码,采用部标 |
9 |
ZYMC |
C |
30 |
专业名称 |
考生报考专业名称,采用部标 |
10 |
YXKSKM |
C |
30 |
院校考试科目 |
院校考试科目名称 |
11 |
YXSKCSF |
N |
7,3 |
院校术科测试分 |
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
12 |
YXZYMC |
N |
4 |
院校专业名次 |
院校专业成绩排名 |
13 |
YXKSDD |
C |
30 |
院校考试地点 |
院校专业考试地点 |
14 |
BZ |
C |
60 |
备注 |
其他说明内容 |
注:1、考生号和姓名必须按《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上的14位考生号和姓名准确填写。
2、请于 4月15日 前将从系统中打印出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表》加盖公章,一次性寄送至江西省高招办体艺科。
服务器网址:http://218.64.19.3
联系方式:0791-8676763 梁老师、 熊老师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贤士二路208号 邮 编:330006
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在赣设点申报表
院 校 代 码 (教育部5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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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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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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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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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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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考生咨询 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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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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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所在部门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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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不组织校考) |
使用( ) |
不用( ) |
在赣设点申报 |
请务必逐项填报: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 3、招生专业(层次)及考试科目: 4、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 江西省高招办资格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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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填写后加盖学校公章于2008年12月25日前传真至江西省高招办体艺科,传真电话:0791-8676763 8676702。
XXXXXXX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
网报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式样)
用户名 |
|
密码 |
|
服务器网址 |
http://218.64.19.3 |
注:密码为初始密码,为了安全,登录网站后必须修改密码。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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