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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08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2-06-21 17:29:24 作者:储老师

成考助学

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外省有关高校,各有关考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的招生工作,切实加强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确保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江西省2008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江西省2008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江西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江西省统考时间及专业

2008年继续组织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省统考专业考试时间:美术类(需要测试绘画基础的专业)2008年1月12日;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体育表演、戏剧表演:空中乘务、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专业)2008年1月12—19日。省统考的《考试大纲》将于2007年12月15日在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上公布。

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二、校考在赣设点有关要求

校考的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和考务管理统一由江西省高招办负责,专业考试时间为2月14日—3月25日。外省普通高校应派两名以上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同志来考点组织和实施考务工作。

1、校考考点设置:2008年在江西无艺术类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不允许在赣设置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凡在赣设置校考的普通高校,由省高招办统一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大学、江西蓝天学院、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市实验中学、南昌市第十八中学六所学校进行专业考试,外省任何高校不得在这六所学校之外设置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

2、在赣设点申请: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以及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8所院校,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外省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省高招办同意并在指定的考点范围内进行,同时接受省高招办的指导、监督。所有在江西省设点考试的高校须于 1月10日 前向省高招办提出申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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