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招委字[2007]19号)文件精神,今年我省只对独立学院、民办高等学校已录取的参加全国统考的本科层次考生,开展由我办统一印制《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工作。
特此说明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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