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招考办、省属各高校招生办: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07年高等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全面、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考,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814号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