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要求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的工作提示》的部署,为满足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需要,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经评审和学校审议,拟新增5家单位、保留3家单位作为我校2023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如下:
若有异议,请在2023年 2月 10 日前实名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2023年2月2日—10日
联系电话:0791-87117102
邮箱:563100824@qq.com
江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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