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厅〔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我校做好2022年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招生宣传
各校外教学点严格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招生工作纪律。招生宣传统一使用我校印发的《南昌工程学院2022年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不得虚假承诺、夸大宣传或委托其他组织(个人)代为招生宣传。各校外教学点如确需自行印制招生宣传材料、刊登广告或有在新媒体平台(网站、短视频平台、QQ、微信、微博等)发布招生宣传信息的需要,均须提前将材料报我校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我校授权,不得自行开展招生宣传。
二、做好生源统一管理
各校外教学点只能招收各区域所属范围内的学生,不得跨省开展招生和宣传。后期所有录取的学生将按照生源所属地,归口至生源所属地的备案校外教学点统一管理。
三、加强教学点建设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教学点建设,强短板、补弱项,服务好考生。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各地区备案校外教学点一览表
南昌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南昌工程学院各地区备案校外教学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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