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校外教学点:
为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1月预计毕业生毕业工作,经学院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学籍工作
1.开展学籍身份存疑复核工作,身份核验未通过者暂不能申报毕业。
2.督促学生图像采集并上网核对毕业信息,信息有误者及时勘误,至11月16日学信网仍无电子图像者不能申报毕业。
3.本部班级审核离校卡,完成时间:11月17日
4.毕业申报、提交毕业申报确认名单,完成时间:11月18-24日。
5.提交按序整理的毕业生相片,务必做好标注供毕业证书使用,完成后提交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6.完善毕业生档案材料,完成后提交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二)教务工作
1.教学点和校本部班级督促学生完成2021级三年制学生线上毕业清考,并组织高年级学生线下毕业清考,完成时间:10月20日-10月31日。
2.教学点和校本部进行2021级三年制学生本科毕业论文成绩上传,完成时间:10月20日-11月12日。
3.教学点和校本部上传线下清考成绩。11月1日-11月15日。
4.毕业材料接收时间:11月15日-12月20日,材料如下:
(1)非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论文、查重报告、中期检查表、答辩记录表、论文成绩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查重报告装订在学生论文后面;
(2)医学类毕业生实践报告、实践成绩汇总表及电子稿;
(3)毕业生成绩单(一式两份)、各专业毕业生成绩汇总表(教学点签字盖章)纸质稿和电子稿;
5.申请学士学位工作
(1)教学点进行预申请学位学生名单核对,时间:12月10日-12月25日。
(2)申请学士学位材料(《学士学位申请集体报名表》、毕业图像采集照片(电子和纸质)、毕业证扫描件等)提交,时间:2024年1月。
以上材料按学号升序整理,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所有教务方面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继续教育学院一楼资料室;收件人:吴吉琴;联系电话07928574101;电子材料发至:676649591@qq.com。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毕业生工作由学院学生科牵头,学院各科室、校外教学点要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准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执行规定。学院各科室、校外教学点和班主任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把关,做好学籍、成绩等毕业生资格审核,不得遗报、漏报。
3.严明工作纪律。毕业工作中要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财经纪律,杜绝乱收费行为,严禁巧立名目向学生私自收费。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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